1996年,因工作需要报社为我配备了一台美能达7000i自动单反相机。当时我一人分管了一份四个版的《周末版》的版面设计和美术编辑工作。这是一张对开大报,每期除文字外还需要大量的照片、插图、装饰画等来美化版面。
插图、装饰画我可以自己画一些,但有些配文的照片则需要报社的摄影记者来提供。但后来却发现他们的拍摄风格受正报的影响,提供的照片属新闻照片的类型模式,完全不适合在具有文艺、文化品味的《周末版》上使用,所以我便申请让报社领导给配备了这台相机?:?自己拍。也就从那时起我便正式端起了照相机。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趁节假日外出采风的机会,除了拍一些版面所需的照片外,还拍了一些民俗风情和街道人文的照片。当时好像还没有“扫街”这个词儿,也不知自己要拍什么和拍的这些照片将来会有啥用处,就是凭感觉拍,拍完后在暗房自己冲胶卷、印相、放大;那时候在我身上,“摄影”这个活儿除了应付工作也就是爱好了。
这组照片就是那时出差到北京,在北京街头瞎逛悠时拍的。回到单位后,有次在阅览室看到一本杂志叫《北京纪事》,发现里面的封二、封三和中心插页需要一些北京街头的照片,我就将在北京拍的照片陆续地给编辑部寄去,所以那几年杂志上经常会看到我的照片。
因为发表这些照片还有一段小故事呢。有一天我突然收到了杂志社寄来的一大沓信函,内容是杂志社的一些起诉书和签字文件。原来,《北京纪事》上发表的我的那些照片被某纸媒盗用数幅,杂志社正与其打官司,可能为了增加起诉力度,所以给我寄来这些文件让做为作者的我逐个签字,一个月的时间签过两次,每次还将回寄的邮票给我一起寄来,够认真的。但后来进展如何却没了下文,是《北京纪事》胜了官司得到了一大笔赔偿还是不了了之,我便不得而知了。
最近一次偶然的机会,将这些当年放大成10寸的黑白照片翻了出来,仔细看看感觉还有那么一点点儿意思,至少让我们能看到90年代京城百姓生活和旅游者们的局部活动状态,这也是我内心感到欣慰的一点。
摄影师简介:
任韶华1960年出生,山东烟台人,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