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郑蕊)4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并提出推进著作权法修订审议工作,加大著作权损害赔偿力度,同时持续推进研究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加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条举措。
据推进计划显示,在制定修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方面,将推进著作权法修订审议工作,增加侵权惩罚性赔偿条款,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与此同时,将持续推进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证据规则,研究制定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加强数字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并计划于2021年12底前完成研究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
而在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方面,推进计划指出,将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开展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指导监督各地提高执法效能,此外,持续推进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市场规范整治行动,严查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等。
近年来,文化产业的侵权事件不时发生。以影视领域为例,去年底热播的电视剧《庆余年》便遭遇了侵权,并有人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传播电视剧盗版内容,大肆实施侵权盗版,甚至还有不法分子借此实施诈骗,谎称自己拥有未播出剧集内容,诱骗观众购买。与此同时,就在前几日,江苏镇江警方也通报一起特大侵犯知识产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捣毁盗取视频资源非法网站3个,查获侵权电视剧8000余部,冻结涉案资金100多万元。
然而,在维权的同时,侵权成本较低也引起从业者的关注。数字文创产业智库研究员李杰表示,“对于文化产业而言,知识产权是重要的资产,假若受到侵害便会影响到相关公司的实质性权益。但由于部分维权事件中,权利人为了举证而付出较高的成本,甚至会高于最终获得的赔偿,这便会令部分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选择放弃维权,同时也无法对侵权方形成更大效力的警示作用,因此若能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侵权行为的赔偿力度将能对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起到推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部分侵权行为的出现。”
而为了能够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此次推进计划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保障方面还提出,持续推进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报约谈机制,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地方党委和政府进行约谈,健全侵权盗版举报奖励机制等,并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考核评价和保护水平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