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北京电影学院对外发布《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专业考试及录取原则的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包括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将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表演、新媒体艺术等专业则将通过视频初选,并延期校考。
据《调整方案》显示,北京电影学院设立的戏剧影视文学(创意策划)、戏剧影视文学(剧作)、戏剧影视文学(动漫策划)、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电影学(制片与市场)、电影学(电影评论)、摄影、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专业,取消专业考试,报考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的条件,已取得艺术类高考报名资格,同时按所在省招生规定参加了报考专业对应的艺术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比值达到以上专业要求的最低比值后,按照比值排序择优录取。
与此同时,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导演)、新媒体艺术、表演、环境设计、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动画、漫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视频初选阶段,报考考生须统一使用“小艺帮”App进行视频考试,录制并提交考试视频。视频初选考试结果的查询时间,北京电影学院将另行通知。
北京电影学院方面表示,《调整方案》是针对《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的调整方案,如有不同之处,以《调整方案》为准。对于个别省份的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如上级部门有最新要求,北京电影学院将另行通知。